关于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成绩增项
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详情如下:
公共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专业科目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分为七个专业,分别是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增项:
通过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后,可以再从《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剩余六个专业里选择一个进行考试,这个专业就叫增项,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及工作需要灵活选择!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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