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5年度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卫办〔2025〕10号)要求,现将瑞安市2025年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选拔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岗位方向和招生(招聘)对象
(一)培养方向:瑞安市医疗服务分院医学岗位。
二 招生目标人群,包含瑞安籍贯,计划于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选拔,且未来有意投身基层医疗保健领域的人员。
二、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养的招生录取2025瑞安录取分数线,遵循公开透明,优中选优,签约入学的方式,执行招生与公开选拔同步进行。此类培养的本科阶段,置于常规批次提前录取环节,各本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需达到第一段分数线的标准。详细步骤如下:
符合资格的考生需依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制度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的条件,并且只能将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填报在首个院校志愿和首个专业志愿,否则该志愿将作废。志愿填报的时段是2025年6月29日到6月30日,具体信息请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二)确定入围人选,省教育考试院遵循意愿优先、高考分数由大到小顺序,按照瑞安市招生指标与报名人数六比十的比例,把符合条件的学生清单交给各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接着把相关名单转给瑞安市卫生健康部门。
(三)考生进行体检,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安排,在招生高校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完成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会立刻通知考生检查情况,考生若对结果有疑问,需马上申请再次检查,否则将视为不再要求复查。复查必须尽快安排,且仅能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查的最终结论为依据。
(四)公布入选名单,针对通过体检的应征者,依照报考顺序和高考分数高低,选拔符合招生名额的定向培养对象,随后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三天。
(五)达成协议后,若公示无异议,瑞安市卫生健康局需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协商,接着按照招生名额的十分之一之比,同通过体检的考生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和诚信保证书2025瑞安录取分数线,同时将已签署合同的考生清单通报给各招生院校。因报名者退出、地址不符、检查未达标等导致名额空缺的,要按空缺名额1比1的比例重新提供报名者名单,并实施相关步骤直到名额填满或没有合格的人选。
录取工作按如下流程进行,首先,各高校在提前招生开始前,将瑞安市卫健委提供的已签约考生清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其次,省考试院依据清单进行档案投递,接着,高校按照规定完成录取,然后,被录取的学生会收到高校寄出的录取函,再者,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可参与普通批次的正常录取。
录取结果登记在案。高校招生部门完成录取工作后,会将定向培养人员名单转送瑞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
四、学费补助
被大学正式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以及生活开销等,会得到国家财政的固定金额支持,对于本科阶段的学生,按照4.6万元每5年每个人的额度来发放补助。
五、就业与待遇
所有成功入学的定向生,在正常完成学业后,将依照事先达成的定向就业条款,经瑞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一致,被统一安排到瑞安市医疗服务中心从事医疗相关职业,届时用人单位会与定向生签订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协议,定向生在任职期间可以享有基层医疗单位同等人员的福利待遇。
从事临床医学、中医学工作的人员,在受聘期间必须参与全省范围内的规范医师培训。定向培养的学生,获得规范培训的合格证明后,在基层医疗单位提供医疗服务的年限,至少为六年,详细规定会在定向培养的就业合同、聘用协议中明确说明。
六、其他事项
报考定向培养后,达线考生要完成体检、签约等步骤,参考往年招生安排,今年体检暂定7月2日举行(确切时间请关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在7月1日晚上至7月2日凌晨确保联络无碍,以便取得联系。
体检规范依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制定。依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各学科不录取视觉感知有缺陷的考生,视觉感知有缺陷者请不要申请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名额。
关于检查身体以及签署文件的准确时刻,和具体场所等详细信息,请留意“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通告区域。
(四)考生若违背个人信用保证,将被记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不良记录,归入政务和社会失信名单。
鼓励符合资格的考生积极选择基层医疗人才专项培养项目,联系电话是58906070,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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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2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