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2021〕25号
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 还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以及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各方面: 标点需按需使用, 这里只是按格式列出并加句号以明示长句按要求拆分, 实际应用中逗号等标点按句子内容正确使用。
因为要扎实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所以要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进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且便利化水平, 在此情况下, 我部决定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亦即是以下合称的电子证书)试点的基础之上, 再去选取部分地区启用电子证书, 并且开展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被提及的有, 河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广东省, 重庆市, 四川省, 云南省, 陕西省, 青海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 共十五个省级行政区。
二、工作内容
(一)启用电子证书。
1.在二零二一年八月一日起, 于河北等十五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一,电子证书式样依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 具体式样见附件二。
2.从2021年8月1开始, 河北等十五个省以及北京等四个曾经搞过试点的省, 要是准予一级建造师进行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还有延续注册操作的, 将不再发放纸质的注册证书或者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要是做了修改, 也不会加贴防伪贴;假如因为纸质注册证书不见、弄脏或者个人信息要进行修改等情况需要重新发放注册证书, 同样不会补发或者更新纸质注册证书。 从2002年1月1日一开始, 上述提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改为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即宣告失去效力。
3.居住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在各省份以及所有自治区、直辖市, 需要跟相关联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一道, 创新监管模式, 运用信息化手段, 加快达成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方面、审批许可环节、项目管理过程、行业监管领域等的众多应用情况。
(二)开展延续注册。
1.注册单位所在地是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 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的时候, 要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还在有效期内的, 要在有效期满30日之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注册专业有效期满而且没有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 从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2.前期在北京等进行试点运作的4个省(市)内的一级建造师, 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截止一段时间被延长到了2021年7月31日, 而对于那些注册专业有效期已经满了, 可是却没有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情况, 从2021年8月1 日起会致使这些注册专业失去相应效力。
3.在申请延续注册之时, 要达到继续教育所要求的条件, 并且自己对自身所完成的继续教育情况做出承诺。
4.那些被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 其注册专业有效期是从准予延续注册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而要是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离65周岁不满3年的话, 那么有效期就截止到65周岁的当日。
三、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对应建造师而言, 要妥善去保管本人的, 那个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账号, 要是因为本人保管方面存在不善的情况, 造成账号信息出现泄露, 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都得由本人来承担。
(二)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能够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相应门户, 去查看以及下载电子证书, 其具体的操作流程能够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子证照使用手册》。在进行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这个行为过程中, 本人应当去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的使用时限是180天, 然而要是注册专业的有效期, 或者建造师距离65周岁的时间不满180天的话, 那么使用时限的截止日期是以注册专业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或者是以建造师满65周岁的当日作为标准的。超过了使用的规定时间范围的电子证书, 是没有效力的, 需要再次去下载电子证书这样的操作, 并且还要再次去核查确认使用的时间限制。
(三)领取一级建造师的电子版证书之后, 需要在个人签名的地方亲手书写上自己的名字, 要是没有去手写签名, 或者所写的签名跟生成的签名图像上面的笔迹有差异不相符, 那么这样的电子证书就是没有效力的, 不被认可。
(四)经相关单位以及个人, 能够借由“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 去扫描电子证书之上的二维码, 以此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五)要是电子证书跟纸质注册证书在聘用单位的信息方面、个人基本的信息方面、注册编号方面、注册专业有效性的期限等等是不一样的, 并且是都不一致的那种情况, 那么就要以电子证书的信息作为标准。要是电子证书的信息出现了发生变更这种状况的, 那就需要登录政务平台, 然后重新去下载。
附件:
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1、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
2、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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