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如下:
1. 填写《注销注册证书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建设部网站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
2. 原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关于注销注册的决议,并加盖企业公章。
5. 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需要准备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作为新执业单位的执业印章的背景图案。
6. 注销注册申请表可到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或其网站下载。
办理地点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地点。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建议您咨询当地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住建委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一级建造师注销时间大概需要15天左右。
一级建造师注销流程:
社会统一窗口提交材料审核(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通过后办理并告知(市住建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准予注销决定(市住建局)→告知申请人并注销。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建造师注销申请表(一般有格式要求,需要填写清楚并盖章)。
2. 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原企业解聘证明原件。
4. 建造师一级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要提供新企业合同聘用协议,并提供新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以上是一级建造师注销的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些许不同。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建设委员会,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意事项如下:
1. 确保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等。
2. 需要注意提交资料的份数,并填写相关的表格。
3. 完成注销程序前,需要确保与聘用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4. 注销程序完成后,将无法再使用该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需要妥善处理和保存。
5. 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因此,在进行一级建造师注销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注销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需要妥善保管好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避免遗失或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