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目前没有临时一级建造师。临时建造师是原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但在新的资质标准中,这个岗位已经被取消。因此,现在北京市的临时一级建造师并不存在。
抱歉,无法提供北京市临时一级建造师的具体人数,建议查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公告获取信息。
北京市临时一级建造师注意事项如下: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只能挂在所在企业,不能个人托管,印章封面企业名称与注册证书相同。
初始注册者,需要提交申请表、资格证书、身份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在聘用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项目经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聘用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不予注册、不予重新注册、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的相关内容。
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内在项目施工现场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不得有违法行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