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的通知已发布,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如下:
1. 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 考生本人签署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注册须知及注册申请表》(原件)。
3. 考试准考证原件。
4. 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时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以及注册中不予受理或审核不予通过的情形,不能进行注册。同时,对于持外省(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首先通过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单位)的初始登记(或重新登记)后,方可按规定申请初始注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地点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相关单位获取具体信息。
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2025年的通知尚未发布。根据往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的时间安排,通常会在次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集中办理。
建议您经常关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住建厅等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公告,或提前准备好证书领取所需的材料,以便及时领取您的证书。
福建关于领取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注意事项如下:
1. 领取范围:在福建省考试中心办理完合格证明,且已下发的考试,证书领取范围仅限于参加考试合格且通过审核的考生。
2. 提交材料:考生在领取证书前,需要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以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复印件应为A4纸,并按顺序装订。
3. 特殊情况:如遇到身份证遗失、过期的考生,需在领取合格证明前,到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身份证复印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的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这些手续办理完成后,考生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进行证书领取。
4. 领取方式:考生可以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领取两种方式。现场领取需要考生按照公告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领取。而邮寄领取则需要考生在官方网站上进行登记,选择邮寄服务的考生需要缴纳邮寄费用。
5. 有效期:一级建造师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