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5月,福建一级注册建造师共有12996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占比最多,为62.64%;其次是机电工程专业,占比17.34%。在注册行业方面,建筑行业的注册建造师人数较多,为9066人。此外,还有多人注册在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行业。
抱歉,无法直接预测2025年福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情况。可以参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一证通”试点工作的通知》了解相关信息。
此外,可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建筑业协会等机构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福建一级注册建造师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必须由本人保管、使用。严禁挂靠,严禁出借、涂改、倒卖、转借和伪造。
2. 在工程项目施工活动中,证书原件应在发证机关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该工程项目使用。
3. 注册建造师在所注册的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不得中断执业,确需中断的应经发证机关同意。
4. 注册建造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发证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遵守执业准则,保证执业活动质量,维护职业信誉。
5. 注册建造师应接受继续教育,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继续教育的内容和时间等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6.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遗失或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或更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行为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福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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