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如下:
1.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程序,方可执业。
2. 一级建造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每一次注册都需要提交申请表、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聘用合同等材料。
3. 申请一级建造师初始、变更、延续注册,以聘用单位统一办理或者个人承诺办理的方式进行,由本人与聘用单位协商办理。
4.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聘用单位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擅自使用。
5. 聘用单位必须将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置于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将注册建造师的使用情况书面告知注册机关。
以上就是甘肃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主要规定,仅供参考,如果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甘肃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甘肃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2025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6. 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符合上述学历和工作经验要求,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升级考试。
7. 符合以上条件之外,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注册前尚有三年工作经验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注册规定请以甘肃省住建厅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甘肃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请人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18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具体包括:未受聘于一个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单位;不同时具备申请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 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65周岁以下。
3. 如果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的不予注册的情形,但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申请再次注册。
4. 申请人注册之后需要遵守相关法律,不得超出聘用企业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5. 申请人有建设部公布的14种不予注册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的,不予注册。
6. 申请人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需要提交继续教育证明。
7. 申请人在一个聘用单位注册,不能同时加入其他单位,否则两个单位的聘用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甘肃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一些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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