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申诉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由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级考试机构。
2.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会汇总各市上报的申诉卷,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
3. 考试中心会公布成绩复核的通知,说明成绩复核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材料。
4. 成绩复核的流程一般包括登记、审核、汇总、阅卷等相关程序,考生只需将申请复核的事项和理由表填写清楚,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即可。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申诉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关注当地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和详细的申诉指南。同时,申诉截止日期前,您也可以主动联系考试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时间和要求。
一级建造师考试申诉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拨打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服务电话,或者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提交申诉。
2. 申诉材料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的方式提交,申诉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考生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截图或者录音、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考试中心以获取准确信息。
3. 考试机构或考试中心将根据申诉材料进行核实,并给出最终决定。申诉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考生。
至于2025年的具体信息,建议您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获取准确信息。
一级建造师考试申诉注意事项如下:
1. 申诉材料:考生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包括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等。
2. 申诉时间:通常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截止日期为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要注意关注考试机构公布的截止日期,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材料。
3. 申诉范围:申诉范围仅限于成绩复核,即检查试卷是否漏评、分数累计或加错分等情况,而不涉及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申诉。
4. 申诉结果:申诉结果由考试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回复和解释,考生需要耐心等待并认真听取考试机构的解释。
总之,考生在申请一级建造师考试申诉时,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申请。申诉范围仅限于成绩复核,申诉结果由考试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考生需要耐心等待并认真听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