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由住建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具体而言,一级建造师考试是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全国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并颁发证书。
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报名公告。考生可以在所在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考生应关注所在省份考试公告,以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管理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级建造师考试由住建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具体的考试组织和考务管理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否则将不得参加考试。
2. 遵守考试规则:考生应遵守考试规则,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答题和考试。
3. 携带必备文具: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
4. 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5. 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或者提前离开考场。
6. 诚信应考:考生应遵守诚信考试原则,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如抄袭、作弊等。
总之,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注意遵守考试规则、携带必备文具、不得携带电子设备、按时参加考试以及诚信应考等事项。同时,建议考生提前了解考试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