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为试卷满分的60%。即建设工程经济合格分数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格分数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
具体的合格标准可能会因考试机构、年份等因素而有所变化,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广东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是试卷满分的60%,根据往年考试情况,合格分数一般在72分左右。但由于每年考试情况不同。具体合格分数线以考试当年的通知为准。
广东一级建造师合格分数注意事项如下:
1. 广东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会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广东情况统一公布。
2. 通常来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不会保留,需要重新注册。
3.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4.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好成绩单,并按照规定要求领取证书。
对于具体的考试分数或成绩查询,建议参考当地人事考试局或人事考试网的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