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公示相关信息如下: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的公示》,其中涉及变更注册公示的人员有黄东等36人。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朱海涛等14名一级建造师跨省变更注册进行公示》,其中涉及跨省变更注册的人员有朱海涛等14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公示信息请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
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公示2025暂时还未发布,您可以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获取最新消息。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实行全程网办,在变更公示前,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需要先进行解聘,并注销聘用人员信息。一级建造师执业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公示注意事项包括:
1. 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
2. 提出变更注册申请时,请在《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增列注册执业所在地意见并加盖公章。
3. 如原聘用单位不同意变更注册,请先在《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上加盖公章后交回,待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后再按新单位意见处重新填写申请表并加盖新单位公章(如属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
以上就是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公示的主要注意事项,供您参考。如有问题,建议咨询广西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