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级建造师发证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广西一级建造师发证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具体发证时间以及地点可能会因为疫情或其他因素而变动,建议您关注广西人事考试网,了解最新的信息。
广西一级建造师发证部注意事项如下:
1. 持证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1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可不盖公章)到自治区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现场交验原件。
2. 持证人员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执业资格证书登记表》1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可不盖公章)到自治区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专业类别印章》及执业印章。
3.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须由本人保管,不得涂改、转借。如变更注册单位,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需交回原注册单位。
4.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性:在广西区域内有效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可在全区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
以上就是领取广西一级建造师发证部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