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成绩如下:
1. 建设工程经济合格标准为达到60分(满分100分)。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格标准为达到50分(满分130分)。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格标准为达到50分(满分130分)。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合格标准由各专业视情况不同而定。
希望以上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成绩对您有所帮助。
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成绩2025年的具体情况,需要参考广西人事考试网的官方通知和公告。
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成绩注意事项如下:
1.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 合格标准由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水利厅、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在划定合格标准时协商确定。
3. 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合格证书。
4. 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如遇证书发放,广西人事考试局会根据报名人员具体情况,分批次到广西各市组织证书发放。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通知。
以上就是广西一级建造师合格成绩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