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步骤如下:
1. 在贵州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个人版进行登录(http://118.70.137.194:8088/psj/),进行信息填写和上传个人头像照片。
2. 填写变更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身份证与执业资格证一致性证明等)。
3. 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签字。如果申请人的聘用单位发生了变化,需要申请人聘用单位出具解聘证明。
4. 将签字后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携带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注册。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步骤建议咨询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贵州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相关信息如下:
1. 受理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 变更注册的受理范围:包括姓名、注册专业、聘用单位名称等发生变化的情况。
4. 变更注册提交材料:申请人变更注册需要提交变更注册申请表、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注意,如果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处理结果。此外,办理变更注册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复印件。
2. 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调入到贵州省的,应当提供调入单位出具的在贵州省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贵州省的调入批复材料复印件。
4. 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贵州省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相关要求可能会随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建议访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贵州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注意事项包括:
1. 申请人拟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齐全、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遗漏或弄虚作假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或重新提供。
2. 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个人的执业凭证和执业身份的标识,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负责保管,建设主管部门不承担保管责任。
3.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因从事有损身体健康的活动导致严重脱发等原因,须将头发全部剃光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4.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
5.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时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且未办理过变更手续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正常使用年限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
请注意,这些注意事项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变化,因此建议在进行变更注册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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