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如下:
1.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程序,方可执业。
2. 贵州省建设厅负责全省一级建造师注册工作,并委托贵州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实施具体工作。
3.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在建设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5)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单位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情形。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可以参考贵州建设厅官网发布的最新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
贵州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2025如下:
1.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进行注册才能执业。
2. 申请注册的人员需要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装饰装修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3.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4. 注册建造师有义务完成每年一度的继续教育,以更新和补充知识。贵州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略有不同。
5. 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4个月需要申请延续注册。
6. 如果在注册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请参考最新版的贵州当地法规。
贵州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注意事项如下:
持《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不得申请与其执业范围无关的注册。
申请人的学历、专业、执业年限及业绩须符合所申请的执业专业要求。
凡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持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方能申请注册。
证书注册备案,需持证人填写《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并提交证书、身份证、学历、专业年限证明等材料。
在本省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直接办理注册登记。
外省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我省注册,需提交网上查询到的证书信息,由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建造师注册专用窗口确认后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聘用单位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擅自使用。
以上就是贵州一级建造师注册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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