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是主管江西省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由省政府领导、省地税局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征收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费等。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下设11个市局、95个县(市、区)局和稽查局,以及江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江西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等机构。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直接联系江西地税局的官方渠道。
江西省地税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江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 参与研究地方性税收政策,根据税法规定提出税收政策建议。
3. 负责江西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4. 负责江西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费、基金的管理工作。
5. 监督检查江西地税部门各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
6. 监督检查江西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内部财务和廉政建设工作。
7. 受理对江西地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政策、税收法令、税收管理规定、纳税义务人投诉和举报的检举、揭发控告以及税务行政复议。
8. 组织江西地税部门的税收科研,开展税收宣传,提供纳税咨询等服务。
江西省地税局的相关领导、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可以在江西省地税局官网进行查询。
江西省地税局的变化包括:
1. 机构改革:江西省地税局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和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 征管改革:江西省地税局加强征管改革,提高征管效率,包括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3. 落实减税降负政策:江西省地税局积极落实减税降负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
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江西省地税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总的来说,江西省地税局在机构改革、征管改革、落实减税降负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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