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厅是辽宁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省人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该厅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省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全省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工作;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等。
如果您有关于该厅的具体工作、政策或人员招聘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参考官方信息或咨询相关人士。
辽宁省人事厅是主管全省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以下是辽宁省人事厅的相关信息:
1. 组织起草全省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2. 负责全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
3. 负责全省人才资源的开发与使用;负责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拟定全省人才流动政策法规,制定人员调配政策,负责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及政策性安置工作。
4.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推进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监督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资格评聘工作。
5. 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
6. 负责全省军队专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7. 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省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省政府的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协调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方面的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您通过官方渠道查询。
辽宁省人事厅已更名为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该机构负责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管理和监督工资福利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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