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发布消息称,在证监会公布优先股发行预案之后,于4月24日,广汇能源公布了沪深两市首份优先股发行预案。首份名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文件里表明,广汇能源打算进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数量不会超过5000万股,募集资金的总额不会超过50亿元。在取得证监会核准之后,公司会在6个月之内实施首次发行,而且发行数量要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下的数量会在24个月之内发行完毕。
采取浮动股息率
根据相关《预案》,广汇能源此次的发行对象是为《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涵盖了经由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而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这些金融机构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还有实收资本或者实收股本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法人,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合伙企业,各类证券、资金、资产管理账户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以及QFII、RQFII等,并且发行对象的数量不超过200人。
《预案》着重指出,此次优先股的发行,不存在设置赎回以及回售条款的情况,优先股股息并非累积支付,而且此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向公司原股东进行配售。除此之外,优先股将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转让,不存在设置限售期的状况,不过转让范围仅仅限定于《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另外,广汇能源此次的发行采用浮动股息率,其票面股息率不会高于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没有触发调整事项的前提状况下,公司的优先股股息会依照基准票面股息率予以支付。当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长达到100%或者出于亏损情形时,股东大会拥有根据盈利状况以及市场利率情况来调整分红年度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的权力。公司会以现金形式向优先股股东给付股息,股息并非累积进行支付。当优先股股东依照约定的股息率去分配股息之后,便不会再跟普通股股东一同参与剩余利润的分配了。
按照广汇能源年报所显示的情况来看,公司在2013年达成了营业收入48.05亿元的目标优先股试点,并且此营业收入相较于上一年同期而言,增长幅度为29.34%。存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08万元的情况,在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扣除之后,该净利润较上一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7.06%。
出乎市场意料之外
说实在的,24日那次优先股预案的首次发布并非让人觉得意外,市场对此早已存有预期。早在2014年3月21日的时候,证监会就正式公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方法》。4月1日,证监会又制订并且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准则。
让市场对优先股正式出台早就满怀高度期待不断翘首相望的,是政策持续频繁地落地实施。在上述那些政策对外发布的那个时候,股票市场对于优先股启动试点的那种反应就已经相当热烈了。在3月21日那一天,因为受到优先股即将进行试点这一因素的影响,沪深股市在当日出现了一度大幅快速上涨的情况,整个大盘呈现出大幅猛烈飙升的状态,银行、地产等板块中的权重股集体实现大幅上涨,沪指上涨幅度接近3%,深成指上涨幅度将近4%。
然而,这次推出优先股的是广汇能源,这在一定程度上出乎了市场的预料。在此之前,市场普遍传言首份优先股预案会在银行股当中产生。不久之前,中国银监会以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以及发行程序。依据媒体的报道钓鱼网,有银行业内人士透露,当下多家银行已经拥有完备的发行方案,预计很快就会有银行开始启动优先股的发行。不仅是这样优先股试点,因为银行股具备稳定分红派息的能力,其估值比较低,并且有着融资需求高等这些特性,所以它被认定为优先股最佳的试点对象。
虽银行股未取得领先地位,然而存在一种观点觉得,下一批进行试点发行的优先股很可能归银行所有。机构觉得,要是银行优先股正式开展试点发行,银行一级资本会得到补充,资本结构会变得更为丰富,并且银行再融资压力也会减轻。另外,优先股有助于强化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为银行获取稳定的长期资金,从长远角度看构成利好。(见习记者/陈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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