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交易的主体有银行、证券持有人(借款人)、现金持有人;交易所逆回购的参与者主要是除银行以外的机构投资者比如货币市场基金、财务公司等,尤其是现在新股申购上限的设置,迫使很多机构不得已而参加逆回购交易。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