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据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进行招生工作时所遵循的原则是,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对德智体美劳展开全面考核,作出综合评价,进而据此择优录取,并且该招生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的监督,接受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2772
第五条学校的校本部所在地址处于广东省那河源市的源城区地方的东环路,其邮政编码是517000。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方面,是针对那些经由相关流程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且成功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于其在校期间,完成了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理论以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取了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的情况下,才会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而对于退学者,则会依据具体情形发放肄业证书或者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承担着制定招生章程的职责,负责拟定招生计划,规划招生办法,负责将其组织实施,着手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用以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里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来自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的招生办公室,它是用作招生委员会 所具备的执行机构,其职责在于负责 招生方面相关的日常事务 的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设置了招生监督小组,该小组由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构成,其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录取期间组建了信访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申诉、投诉等信访事项。
第四章 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包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进行的招生录取,也就是所谓的“依学考录取”,还涵盖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即“3+证书”考试招生等情况,具体而言,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要求,是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所编制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作为标准的。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报考本校“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须符合相关规定,该规定出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4〕22号),是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规定,同时,考生要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还要参加202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
体育类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下同,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在本校,“依学考录取”的各个招生专业,其相关要求,详细的情况,要去查看《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想要报考本校“3 + 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必须要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所发布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就是粤招办普〔2024〕44号文件里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且要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以及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同时还得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关于本校“3 + 证书”考试的各个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详情可查看《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此为准确信息所在之处。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准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要以考生相应成绩作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进而制定“依学考录取”、“3 +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商务英语专业,开展了专硕连读学分互认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小学英语教育专业,也开展了专硕连读学分互认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具体培养模式,以及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在本校“依学考录取”里,分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普通类是依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状况,体育类及艺术类是依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来择优录取的。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这个基础之上,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先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前面的考生,然后再录取投档总分排在后面的考生。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的时候,按照考生排位来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的时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来择优录取。
第二节“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 + 证书”考试招生,是依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择优录取的。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会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靠前的考生,之后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要是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同,那就按照考生排位来择优录取。倘若考生排位相同,会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把春季高考里拟录取的各个专业考生名单呈上,报给省招生办公室得以审核备案,之后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那份名单去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考生被学校录取时的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颁布的,名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文件编号为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2026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分数线,编号是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来执行。对于残障的考生而言,若是其生活可以自理贝语网校,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并且达到了有关录取标准,那么便给予正常录取。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四条学校大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入实施,努力构建起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把招生政策公开,把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公开,把招生计划公开,把录取信息公开,把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把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以便广大考生以及社会能够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五条经过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办理缴交学费以及完成注册手续。要是逾期了还没有成功注册,那么就会被当作放弃入学资格来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新生进行报到的时候2026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分数线,必须要对考生高中阶段的毕业证书或者同等学力证明予以核验,这个高中阶段包含了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以及技校,要是没有相应的证书证明,那么将不会被允许报到以及注册。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之时,学校依据教育部以及广东省的招生录取政策,还有学籍管理规定来开展资格复查工作。对于经过复查之后,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应的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去办理,给予转专业或者取消学籍的处理。对于在报名以及考试过程当中出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会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本校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来执行,同时,还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所公布的标准来执行。文科类专业,其学费是5250元每生每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为641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是10000元每生每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6410元每生每学年。商务英语专业学分互认项目,学费是18000元每生每学年。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学分互认项目,学费为180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是1500元每生每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奖学金,学校规定的助学金,还有学校规定的勤工助学,这些助学措施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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