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人力社保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有关单位: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杭州市、宁波市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审试点的复函》, 以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6〕41号)的要求, 为了做好2026年度杭州市技术经理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技术经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1.评价条件依照《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展开执行, 同时, 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6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6〕41号)以及《杭甬技术经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等予以执行。
2.申报对象资历计时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业绩还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是2026年6月30日。起始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按聘书起聘时间开始计算, 一直算到2026年12月31日。
3.继续教育是申报时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以及专业科目, 自2024年开始, 需总计获取240学分, 其中从2025年起, 每年不得少于90学分, 继续教育学分由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所登记的学分来确定(若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归入省行业平台管理, 那么则以省行业平台登记的学分为准)。
4.对于事业单位人员而言, 要秉持评聘相结合的原则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物理好资源网,依据聘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把通过评审的人员聘任到对应的岗位上去, 及时落实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 避免出现“有岗不聘”的状况。处于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范畴内的人员, 不可以参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含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5.若因工作岗位变动, 致使当下从事技术经理工作已达 1 年, 契合申报条件的话, 能够转评同级技术经理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转评 1 年之后才可以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转评前后专业工作年限能够累计。在 2025 年底之前取得高教管理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或者经济系列技术经理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能够依照规定申报高一级别技术经理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无需先行转评。
二、在线申报
职称申报与评审要统一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 此平台即以下简称“职称管理平台”)上开展, 要达成职称申报、到受理、再到审核、而后评审、直至公布以及发证等一系列工作一体通畅办理。用人单位在于职称评审结束之后, 凭借单位账号登录系统去下载电子申报表, 把它打印出来之后存放到申报对象个人档案当中。申报人在评审通过以后, 能够登录系统下载取得电子证书。
(一)借助“职称管理平台”进行在线填报, 用户操作手册能在网站首页予以下载。申报信息要经过单位资格审查, 且在本单位公示之后再提交。个人网上申报的时间是2026年8月5日至8月19日, 所在单位提交的截止时间为9月1日, 超过这个时间系统就会关闭。
(二)申报之人运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了上去之后, 得要先于系统之上将个人业绩档案给完善起来。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之时得要先把授权委托证明提交上去)需要严谨地审核业绩档案, 以此保证信息不存在错误之处。
(三)在业绩档案信息都齐全这样的前提之下, 社保缴纳证明、论文、2001 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等这些信息能够从共享数据接口里自动提取, 不再要求申报人去提供。2001 年之前毕业的要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必须提供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要上传相关扫描件。
(四)申报的相关材料, 应当具备真实、规范以及完整的特性, 申报的个人以及单位, 应该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所有凡是需要盖章的各个栏目, 均必备加盖单位公章(要是劳务派遣人员, 则由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来盖章), 申报的人员需要去扫描二维码来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进行上传的附件材料要是没办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那些, 必须要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这样的字样,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而且还要有经办人签字以及落款时间。
三、其他要求
(一)此为日常性工作的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按要求登录系统, 及时去维护有关信息。
(二)职称评审, 原则上是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来进行申报的, 社保、人事档案以及劳动关系, 这三者不全在同一个市的情况下, 原则上是由社保参保地的单位来进行申报的。
(三)秉持诚信底线不动摇, 抵制浮夸浮躁之风, 摒弃投机取巧行径。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加大核查强度, 一旦察觉申报人有论文套刊、假刊、伪造业绩那样的弄虚作假情况, 便严格依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加以处置。
联系电话是:0571 - 87975623, 还有85255645, 这是用于申报咨询的, 另外85255673是用于政策咨询的。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