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级建造师注销可以到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者各区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注册证和印章,一级建造师证原件和复印件,与解聘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申请表盖章,一寸照片。注销程序按照注销备案程序办理,需要填写企业授权委托书,准备好以上材料,需要解聘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抱歉,无法直接预测未来事件,包括北京市一级建造师注销的时间。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北京市一级建造师注销的时间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政策变化、人员流动、企业解散等。
建议咨询北京市相关部门或一级建造师注册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北京市一级建造师注销注意事项如下:
1. 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法、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提交的注销资料包括:一级建造师变更申请表(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近期照片等。
3. 如果是非因企业原因中断注册满一年,需要提交在别的企业注册的凭证,并办理重新注册。
4. 提交的材料为企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若为老版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电子注册证书无法验证的需提交与原单位解聘证明。
5. 如不能到场,需提前准备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指定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权限、期限,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6. 现场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地点为各区行政许可办事大厅和住建委网站公布的办事地点。
7. 注销程序可能因政策变化而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机构了解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