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要求如下:
1. 拟在广西执业的新单位应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已办理新聘用企业注册。
2. 拟办理变更注册的企业必须已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过招聘公告,且已与申请人成功解除了原聘用合同,并已与申请人签订了聘用合同(新聘用合同应为原件)。
3. 申请人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增项证书)应未到期或未丢失、未损坏。
4. 申请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新聘用合同复印件、解除合同证明原件(申报后转入广西建筑业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等材料应齐全。
5. 申请人应填写《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6. 注册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变更注册申请后,核对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发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要求如下: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3. 聘用合同(或聘用证明)和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本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5. 执业行为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此外,需要注意以下情形不得申请变更注册:
1. 未满注册有效期。
2. 不同意受聘于两个单位,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3.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4. 未达到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5. 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广西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 需要原单位解聘,并完成转注册。
2. 需要准备好原注册证书及印章,还需要提供申请表,解聘证明材料,还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
3. 聘用单位同意证明中聘用单位名称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得涂改。
4. 原聘用单位不配合办理变更的,可以向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报警处理。
5. 变更注册范围,不包括专业和外省变更,必须是同级转同级。
6.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注册在其他单位,需要经原聘用企业同意,才能变更到新的企业。
7. 注意事项包括申请表需要原聘用单位和新聘用单位盖章,其中原企业解聘证明不能由原企业电子签章,但要标注原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广西相关部门和机构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