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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中奖、大额红包……这些偶然所得是否要缴税?
关于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税率:20%
应纳税额=每次偶然所得收入全额*20%
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设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形下,由该扣缴义务人依照按月或者按次的方式来代扣代缴那一项项税款。假若是扣缴义务人未曾扣缴税款的状况呢,那就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之前,依据相关规定朝着主管税务机关去办理纳税申报事宜,要是税务机关下达通知要求限期缴纳的话, 纳税人就得按照所规定的期限去缴纳税款。
热点问答O&A
问题一
需要缴税的偶然所得,主要有哪些?
一、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二、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
三、受赠人, 因房屋产权所有人,把房屋产权, 无偿赠与他人,从而无偿受赠房屋, 所取得的受赠收入。
注:
符合以下情形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归其所有人,此所有人于无偿的情形之下, 把房屋产权赠给配偶, 赠给父母, 赠给子女,赠给祖父母, 赠给外祖父母, 赠给孙子女,赠给外孙子女,赠给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的拥有者,把房屋的产权,毫无保留地给予,对自己承担着,直接抚养责任, 或者赡养责任的, 抚养之人, 或者赡养之人。
人;
(三)房屋产权所属之人离世, 按照法律规定获取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凭借遗嘱继承房屋产权的继承人, 以及接受遗赠而取得房屋产权之人。
四、在企业于业务宣传、广告等各类活动期间, 会随机朝着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个人去赠送礼品,这里面如同存在包括网络红包这类形式, 而个人所获取到的礼品收入。
注:
除了企业所赠送的, 那种具有价格折扣或者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之外。
五、企业于年会时, 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在座谈会上, 也这样进行,包括庆典以及其他活动, 所赠礼品含网络红包, 个人由此取得礼品收入。
注: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六、个人取得的不竞争款项。
问题二
亲友之间赠送的红包,要缴税吗?
个人之间所送出的现金, 或者网络红包, 并非个人所得税法里规定的那种应当纳税的所得,所以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
涉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网络红包, 仅仅涵盖企业朝着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并不包含亲戚朋友彼此之间相互赠送的网络红包。
问题三
福利彩票中奖取得收入,如何缴税?
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中奖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一次中奖收入, 应按照税法法规全额予以征税。
问题四
获得商家发放的代金券,要不要缴税?
代金券具备销售折扣或者折让的那种性质, 在实际的消费情形当中, 能够依据这个情况, 在原本应该支付的款项里面,少支付对应的金额,可是在获得代金券的时候,并没有实际得到什么,是不需要缴税的。
问题五
公司活动中抽奖获得的奖金和实物奖品,要不要缴税?
于公司活动期间, 本单位职工所获取的现金奖品以及实物奖品,应当归入工资薪金所得范畴,经由。
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于公司活动里,本单位之外的个人, 也就是受邀嘉宾以及商务伙伴,所获取的现金奖品, 还有实物奖品,应当依据“偶然所得”这个项目, 依法去缴纳个人所得税起步网校,税款要由本单位进行代扣代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 就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所作出的批复》, (财税2007)
102号)
3.《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所发出的通知》,(此通知编号为财税78号)。
4.,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此公告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公告编号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5.名为《于彩票兑奖以及适用税法相关口径的公告》, 其字号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2024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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