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依据国家教育部对于2011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事务的详细指示,兹就如何落实本市2011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事宜,特此通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遵守国家、省份及城市层面教育会议的指导原则,同时依照《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具体要求,将服务理念放在首位,将就业需求作为重要参考,确保中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中在招生人数上保持平衡,持续提升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致力于达成“稳定数量、优化布局、强化监管、提升水平”的总体任务。
二、招生计划
二零一一年,该市初中毕业生总计八万八千九百人,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收本地学生计划为四万三千一百人,其中涵盖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招生比例相等,为各占一半(具体各区市招生安排详见附件一)。
四个城区依据职业与普通教育各占一半的准则,决定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收6600名学生。
三、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需依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来安排专业开设和招生相关事宜,要配合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分布及构造的调整工作,仔细进行市场调查,科学设定招生学科。为协助中职学校优化专业配置和改进学科构成,避免学科设置重叠和不良竞争,今年仍需严控增设新学科。提倡增设符合社会进步、科技革新胶南职业学校,尤其是经济模式转换和行业构造优化所需的人才短缺学科,申请增设学科的相关区域及学校须进行详尽研究,并通报市教育局备查。
四、招生办法
依照稳定大局兼顾优化方针,农村类教育机构可让九年级学生学毕即报,让农业特色学科直接选录初中结业生,支持有资质的学校,在招足本地生源后,适量录取西部及中部地区学生
(二)要接着负责本市四个城区的技术学校招生事务,由市教育机关负责联络市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报名、考试管理、录取等环节的安排。
(三)本市四个城区继续坚持报考职业院校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原则。招生工作继续采用先确定计划再进行录取的流程。首先,市教育局会对职业院校提交的招生名额进行一次审核并公布结果。两次录取过程不同,首先,市教育局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这是初次录取,其次,再次录取时,考生需通过网上报名,学校则根据剩余招生名额和考生成绩来决定录取名单,这次录取主要面向未录取的第一志愿职业学校考生,以及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报考者,同时还包括符合年龄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五、收费标准
今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收费标准不变。
依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原市教委所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学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32号)文件内容,职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职业中专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00元。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68号)的内容,普通中专院校的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其中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学生每学年需缴纳2500元,文法财经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每学年需缴纳2300元,体育类和外语类专业的学生每学年需缴纳3800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每学年需缴纳4500元。
依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技工学校与招生单位收费标准事宜的回函》(鲁价费发126号)内容,技工学校须继续实施中级工班每名学生每年收取2500元,高级工班每名学生每年收取3600元的定价方案。
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一律按上述标准收费。
六、市四四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面试、加试、体检
依据职业院校不同学科设置的具体规范,有些学科须安排面谈、补充考核或身体检查(参看附件2)。
考生需要按照相关专业的规定,在2011年5月14日到15日期间,前往自己填报的学校参加面试、加试或者体检活动。面试和加试过程中,学校不能收取任何费用。通过面试、加试和体检的学生,学校会发放合格证明,这个证明在报名阶段需要使用。
(二)报名
市内四个行政区域里,上届初中毕业的适龄学生,能够报名参加中考,用中考分数去参与中职学校的录取,或者用毕业证直接参与市内四个行政区域里职业学校名额还剩的二次招生,这种是注册入学。在市内四个行政区域初中学校就读的借读生,享有和本地考生一样的政策,能够直接报考本地职业学校,按照分数来录取。没有市区四个区常住户籍,又没在市区初中就读的学生,能够凭借原先学校提供的升学记录材料,参与市区四个区职业学校的二次录取。
今年市内四区的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程序:
初始阶段进行网络登记,时间从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八点持续到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五点;参与者能够在家里的或者学校的任何一台联网的电脑上,通过青岛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网络招生登记平台(http://lwbm.qdedu.net/qdbm_zjxs)完成登记。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并经过确认提交之后,需要打印出《青岛市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第二步是进行信息核实,具体时间安排在5月28日和29日,每天上午从八点持续到十一点四十分,下午从一点半持续到五点。
信息确认地点:第一志愿职业学校。
信息确认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青岛市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身份证原始版本及复制品,青岛市非户口的应届初中学生,需附带父母中至少一人的“青岛市临时居住证明”原始版本及复制品,作为补充材料提交。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综合素养提升记录材料,涵盖综合素养提升记录表、中学生素养提升记录册、个人成长关键性资料,以及一份研究性学习成果文档等;关键性资料涵盖市级以上教育机构主办或协办的各类荣誉获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能体现个人进步的其他资料等。
(5) 享受加分、优待政策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录取原则
1.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优先考虑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填报第二、三志愿的考生,在录取时增加一个分数区间(10分)。
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降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参与对联网办工作的员工家中的孩子,能够减少一个分数区间(也就是10分),并且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
(四)发榜
职业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的日期是7月8日,这一天是星期五,申请者能够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的官方网站(http://www.qdedu.gov.cn)进行查询,或者访问青岛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处(http://www.qdedu.gov.cn/zhcc/index.html)的网页,另外,考生也可以按照自己填报的志愿先后次序,直接前往所报考的学校进行录取信息的确认。
(五)第二次招生
职业学校第二次招生安排在七月份,具体日期是从二十日到二十五日,时间覆盖星期三到星期一,有意参加此次招生的学生需要通过青岛市区中等职业学校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登记,网址是http://lwbm.qdedu.net/qdbm_zjxs。
七、五市三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地区需根据经济形态变化、行业布局优化、产业层次提升及工作机会安置的要求,主动优化本地高中教育布局,科学设定普通中学与职业学校的招生比例,确保两者招生数量基本平衡,促进高中教育稳步发展,所有区域不得超出已核定的普通中学招生额度。教育主管部门将不断完善评估 衔接制度,把各区市招生执行状况和中央及省、市层面职业项目与经费的配置关联起来,把中央财政重点扶持的中等职业教学相关事项、市里级职业教学校内实践场所等事务关联起来,促使全市中等职业院校招生目标得以圆满达成。
各个地级市的职业教育外地学生招收计划,包括合作办学项目胶南职业学校,都必须获得市教育局的核准,这些学生的数据不计入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的评估。
(二)扩大职业教育服务面向,确保完成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各地区、各中等专业学校必须深刻贯彻“服务全民,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着力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途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广泛接纳初中应往届毕业生、未继续升学普通高中学生、退伍军人、青年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在职人员等接受中等职业训练”的指示,招收具有高中教育背景,无犯罪前科,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城镇和农村劳动者。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
教育局将借助编撰《报考手册》、举办招生说明会等途径,切实做好对职业学校的推广工作。各区县、各中学阶段学校需切实做好引导,并完善招生服务保障。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考察职业教育,参观职业院校,如实介绍职业教育取得的成效,介绍国家针对中职生的资助措施,以及农业相关专业的免学费政策,引导家长和学生科学分配,理智挑选。各初级中学需强化对毕业生的科学分配指导,指导学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合理规划未来的人生道路。各组织需尽快将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资讯告知应考者及社会大众,同时要为初中毕业生提供报考方面的引导和帮助。
(二)规范招生秩序,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各地方 市、各中等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市教育局关于招生管理的要求,依照公开透明、机会均等以及公正合理的标准实施招生任务。宣传材料需保持客观准确,不允许贬低其他机构、夸大自身优势、言过其实或对考生造成错误引导。对于发布不实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一旦核实,将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批评,直至取消其招生许可。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民办教育监管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运行的文件》(鲁政发3号),强化自我约束,端正招生态度,保护本地区职业教育良好声誉。所有招生工作人员需坚持原则,恪守规章制度。对于违反招生规定者,须依规实施严厉惩处。
务必周全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经济援助举措,同时严格执行农村学生学费减免政策,以此有效提升职业教育的号召力
1.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依照《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针对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以及县镇以下(含县镇)的非农业户口学生,还有城市中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仍然实施每年每生提供1500元资助,持续两年的政策,从第三年开始,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工学结合或顶岗实习的方式,获得相应报酬,以此作为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的来源。
继续为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习费用,依据《青岛市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费用保障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47号)的条款,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实施学费减免政策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需从事业收入中全额提取百分之五的资金,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
继续在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助学习项目,首先在青岛烹饪学校开设“鼎志项目”,这个项目专门招收来自五市贫困家庭的孩子,总共招收三十名学生,即墨、平度、莱西、胶州和胶南这五个城市各分配六名学员,该项目实施“五项减免加一项补助”的制度,具体包括免除学习费用、教材费用、住宿费用、实习材料费用和校服费用,同时提供生活费用支持,其次在青岛商务学校继续推行“爱基金慈善项目”。这个班级选拔30名学习成绩优异且家庭条件有限的学员,青岛慈善总会爱基金每年为每位学员发放1000元支持。此外,在青岛商务学校开设“东方寒窗基金班”,面向该校物流专业招收30名成绩突出且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东方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每年为每位学生提供1600元的经济援助。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同时执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措施。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442号),以及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 知》(青财教〔2010〕3号),需切实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以此促进更多青少年选择中等职业教育。
附件:1.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2.2011年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3.2011年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1: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3:2011年市内四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3日(星期二)至5月6日(星期五)
往届生、外地回青考生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查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
招生报名工作会暨报名软件培训会(上午9:30)
5月14日(星期六)至5月15日(星期日)
领取报名档案袋、准考证
5月21日(星期六)至5月27日(星期五)
报考职业学校学生网上报名
5月28日(星期六)至5月29日(星期日)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
各校上报报名表、加分材料、联办单位子女名单等
不设考点学校向设考点学校移交准考证存根
下午3点到5点半,考生们先熟悉考场环境,随后领取考试的相关文件,包括考试说明和身份证明。
6月11日(星期六)至6月13日(星期一)
中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6月15日(星期三)至6月16日(星期四)
初中毕业英语口语考试
发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职业学校新生发榜
7月20日(星期三)至7月25日(星期一)
各校上报二次招生录取新生名单
标识:中考 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