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要明确我省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以及办学要求,规范民办培训机构设立与办学行为,2018年5月,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另外包括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此文件为我省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提供了明确依据。近些年来,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了一批关系到民办培训机构的政策文件,我们省份校外培训的形势也出现了改变,因而需要去对《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作出修订。
自2023年起始,省教育厅协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再加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另外还有《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形,开启了《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修定工作,草拟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经过多轮修改完善,现已完成修订,正式发布。
【问】新进行修订过后的,被称作《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也就是以下简称为《设置标准》这家伙的,适用的范围究竟是哪些方面呢?
【答】说到适用范围,新修订的《设置标准》适用之处在于,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其举办主体为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并且利用的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是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的是和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机构,这类机构以下统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还有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这类机构以下统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其相关适用的是设立和审批。具体来讲,涵盖的是以下类型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立和审批:
(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包括:
针对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而言,我省依据国家规定,并不会再去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然而,现有存量的、少部分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旧是需要去符合一定条件的。正因如此,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对于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持续适用。
2. 针对中小学生的,其他并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公布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3〕3号)拟定了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综合实践类(像传统工艺与手工制作、公益活动、小记者等非学科类培训项目)总共四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类型。其当中,广东省自2022年起始,已然单独印发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还印发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也印发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并不涵盖上述三类,所适用的乃是第四类,也就是综合实践类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那些针对中小学生以外的别的人员去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中涵盖了专升本培训,还有考研培训等这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二)民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它包括了那种针对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非学历教育的培训机构。
【问】《设置标准》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答】相较于在2018年印发的原本的《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新修订的《设置标准》的修订内容主要包含:
其一,是要落实义务教育“双减”的相关要求。《设置标准》新增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作为制定的依据;与此同时,经由国家文件规定了的,《设置标准》就不再重复去规定。它所蕴含的意思是:我省得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的要求,不去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里头涉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那些内容,其所要达成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存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首先,是增添民办培训机构的分类之举。其二,把民办培训机构划分成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这两类。其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又被细分为面向中小学生的机构, 其四,还有面向其他人员的机构。其五,并且针对不同种类类型的这些培训机构,提出来了差异化有区别的设置标准。其六,借此从而达成了提高《设置标准》的科学性以及精准性的目的。
三是对培训机构的安全要求予以强化,在原已要求提交消防安全材料的设置标准基础之上,新修订的《设置标准》增添了如下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需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建立健全防护措施以及检查制度,需达成视频监控全方位覆盖,并且要配备数据存储设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构建器械操作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要制定应急预案等。
四是完善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明确,设立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要求,明确,设立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明确,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要求,同时明确,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
其一,关于与时俱进更新对应的表述,其二,请留意,近年来,国家修订了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比如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三,《设置标准》依照上述提及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针对于理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监督机制、章程的内容实施了修订。
六是有新增的关于互联网线上培训的规定,近年来出现了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培训活动的新兴业态,针对这个,《设置标准》提出,民办培训机构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对于互联网管理、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还要符合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一步是完善培训机构场地要求,此要求涉及两种类型,一种是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另一种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针对它们有不同租赁期要求,同时针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又有培训场所要求,这里删除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场所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增加了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的规定,以此确保场地不拥挤且易疏散。
先是修订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财务培训机构,在这方面,细化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行政负责人教育从业经历年限方面的要求,接着讲到《设置标准》有着相关规定,其规定民办培训机构需要聘任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并且在合同当中,除了依法约定那些必备条款之外,还要对教学、教研人员岗位以及其职责要求、师德和业务考核办法、福利待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
首先,九是给予授权让地市去制定具体的设置标准。其次,鉴于我省地区发展差异颇为大的实际情形,再者,《设置标准》作出规定,然后,有需求的地级以上市能够在获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状况之下,自行去制定本地的具体设置标准,最后,如此便提升了《设置标准》于当地落地实施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
十是那种崭新增加、上级文件直接予以适用的规定,《设置标准》作出规定,于本标准执行的期间之内,要是国家存在专门规定的情形,那就执行国家规定,在面向培训机构人员、培训材料等层面,国家部委已然印发出来的文件规定直接适用。比如,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教育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教监管厅函〔2022〕9号)。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教育部和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教监管厅函〔2023〕2号)等规定。其中包括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材料“双审查”,查询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等要求。我省直接适用财务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不再重复规定。
【问】经修订之后的《设置标准》,针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场地条件,包括面积方面、产权方面以及租赁期等方面,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要求呢?
私立授课类机构应拥有契合培训项目及规模的培训场地,涵盖办公之地、教学培训之域以及其他必需之地。若举办者凭借自有场地开展办学,要出示办学场地的产权资料;要是租用场地办学,需提供场地的产权资料,以及和产权人或者产权人的授权人所签署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租赁期限通常不少于两年。
倘若要申请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那就应当对培训场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出教学区域以及办公区域。其培训场所总的建筑面积应当做到不少于两百平方米。而针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应当达成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以此确保不出现拥挤的状况,并且易于疏散。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场所,要契合建筑安全要求,契合消防安全要求,契合卫生安全要求,契合抗震安全要求。若提供食宿服务,相关设施设备得符合卫生方面要求,还要符合食品安全方面要求,也要符合消防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能使用居民住宅,不能使用医疗卫生用房,不能使用车库等不适宜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场所,也不能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应当避开会影响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场所,应当避开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面对年纪处于中小学生阶段水准的民办教育性质的、开展培训业务的机构,其应当要满足符合《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这一要求,与此同时,要构建并且完善使其健全完备的防护措施,相应地建立起检查制度,另外,更要达成实现视频能够监控到全部覆盖的情况,并且,还要配备有能够用于存储数据的设施。
此次施行的进一步修改增添了好多涉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标准规定,请问有着怎么样的一些思考呢,另外具有哪些和别的民办培训机构不一样的设定标准呢。
广东作为就业大省,职业技能培训对促进劳动者职业素质提升、支撑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意义重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载体,此次新修订的《设置标准》针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遵循一些共性标准之时,进一步给出适应职业技能培训特点与需求的设置标准,利于推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步入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轨道。
首先说培训场所这一方面,鉴于职业技能培训具有连续性较强的特点,还具有实操性比较强的特性,所以需要保障一定的教学空间,以及实训设施设备方面的条件,对于租用场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出要求,租赁期限一般是不少于三年的情况,并且培训场所的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三百平方米,其中培训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
首先是设施设备这一块,来考虑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实践技能的专业化这种需求,然后要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去配备能达到相应职业技能或者工种设置要求的设施设备。
三是在师资队伍这一方面,对于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来讲,其行政负责人,除了要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之外,还得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又或者职业技能等级,与此同时呢,需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在安全标准层面,规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除了要符合建筑、消防、卫生以及抗震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还得构建器械操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以此保证参训人员在实操期间的人身安全。
【问】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设置标准,与面向其他人员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又与职业技能、职业资格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是否相同呢?
【答】《设置标准》在整体框架方面保持一致性,在核心要求方面同样保持一致性,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确保,各类培训机构都能够达到基本的教育条件,以及安全标准。鉴于不同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存在显著差异,并且培训内容等也存在显著差异,所以在部分标准上,也进行了相应区分,目的在于能够更好地适应各类机构的特点。以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所以在场地安全这方面,要求避开会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以及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不可以使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用房、车库这类不适宜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以此保证孩子们拥有一个安全、适宜的学习环境。职业培训机构,面向行业具有广泛性,岗位需求呈现多样性,其所培训的知识跟技能存在差异,所以这类机构的设置标准着重强调,要配备符合相应职业技能(工种)设置要求的设施设备,进而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需求。
【问】对于存在违规培训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群众究竟该凭借怎样的方式去实施监督以及展开举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六十五条规定,首先,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以及自学考试助学和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其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民办学校涵盖依法举办的其他教育机构,还包含依法设立和审批的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在《设置标准》被印发之后,我省范围内的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必须依照《设置标准》里的各项要求来展开整改工作,在获取相应办学资质以后,依规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将依据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设置标准》的规定。对各类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加强监督检查。对于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设置标准》规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外公布了本单位的投诉举报方式。其中包括网站平台、受理邮箱等众多渠道。倘公众存有意见建议,抑或存有需要监督举报之事,那么可依据属地原则,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举报。就以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来说,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已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的渠道。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倘若公众察觉到存在违规培训行为的民办培训机构,那么在收集好违规培训的证据资料之后,要依据培训机构的不同类型,以及举报的具体内容,分别朝着机构所在地的政府职能部门展开举报。要是涉及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培训行为方面违法违规,可要指向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要是涉及培训机构价格、广告、消防安全等违规情况,那就得朝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予以举报。
那么,对于群众常常碰到的培训机构出现退费困难等这类问题而言,请问群众去购买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之际,在这方面究竟需要留意哪些具体的方面呢?
【答】该学员(此用户)在培训机构那里购买课程,这属于民事行为。国家的法律、法规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选取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作为例子,针对怎样保证学生家长合法权益这种问题,我们给公众发出提醒,在挑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缴纳培训费用之际,要留意提防风险,达成“三必须”“三不要”。“三必须”涵盖如下:
先要明确,必须得挑选正规机构。在学生家长给培训机构交付费用以前,要仔细查看培训机构是不是“证照齐全”。其中,“证”说的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的是《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通常上述那些证照会张贴于营业厅显眼之处。办学许可证属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证明哦,其样式在全国都是统一的,许可证上面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字样,右下角是审批机关的盖章。那些身为学生家长的人,同样能够登录名为“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网站,接着去点击处于网站右上角位置的“服务”选项,然后再点击其中“家长服务”这一栏目,以此来查询那家培训机构的证照方面的信息以及其他办学相关的信息。
其次,得认真去把合同阅读一番。在学生家长缴纳费用以前呀,要认认真真、完完整整去阅读全部合同条款,一个字一个字、一句话一句话地去确认,一定得要求签署合同呢。要是合同条款跟销售代表的口头表述或者聊天记录不一样的话,学生家长就得按照合同规定来作为标准。尽可能去选用教育部跟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那个《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要妥善保管单据,各位学生家长在签订合同之后付款,还要索要正规发票或者其他收款凭证,各位学生家长要好好保管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必须及时、完整保留截图,后续要是发生维权时一并提交。
“三不要”包括:
首先,不要去相信培训机构所给出的口头承诺。各位身为学生家长的人士,在审核核查资质以及缴纳费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亲自去做、尽力而为,并且要认真仔细地去辨别区分,一定要做到亲眼见到才认为是真实的,千万不要随随便便就去相信销售人员所说的口头宣传内容、所展示的广告标语等情况。销售人员所讲述陈述的内容,以及所做出的承诺,还有约定好的相关事项,都必须要在合同条款里面去进行确认。
首先,二是不能够一次去缴纳那种超期的大额费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存在着固定成本,各位学生家长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去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要是有培训机构进行超期收费,那么请务必去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培训机构。
其一,筹设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任何费用是绝对不允许缴纳的。其二,学生家长要是遇着退费方面的纠纷并且和培训机构协商未成功,尽可能寻找到那培训合同以及收费凭证,其后有途径可以选择,要么向行政主管部门去申诉,要么向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去反映情况,当然,还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寻求相应支持。
【问】《设置标准》出台后,有关部门应该如何进行落实?
此为答复,旨在规范民办培训机构之设立以及办学行为,于《设置标准》施行之后,我省相关部门会开展以下多项工作,并以此来推进落实:
其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各级下的教育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呢,它们会借助网站、公众号等好多形式,去积极展开对于《设置标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着重加强对现有的那一批培训机构,还有新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的举办者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而去督促各个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的举办者以及负责人,让他们熟悉《设置标准》,并且依照法律法规去开展培训相关的活动。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正式印发《设置标准》后 ,会指导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仔细学习《设置标准》的相关条款 ,熟悉并掌握《设置标准》的具体内容。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借助业务培训、会议调度等办法 ,对《设置标准》的具体操作予以业务指导和解读。指导地级以上市依据属地实际情形 ,制订本地审批民办培训机构的具体操作指引 ,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
首先,是强化监督管控行为。各级别的教育部门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部分,会进行力度加大的操作,针对民办类型的培训机构,此针对落于落实《设置标准》以及相关系列政策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展开监督以及检查行为。对于那些违背规定从而开展培训活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会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理方式,对此若存在拒不整改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举措。在过去这些年,省教育厅和相关一些单位,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出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作出了一系列的行政处罚动作,此行为有力地保障了国家政策能够落地实施。我们会采用以往用过的经验做法,去督查各个地方把《设置标准》在实际中落实到位。
其一,要强化政策评估。其二,针对各地于《设置标准》执行进程里碰到的新状况、新问题。其三,省教育厅会联合相关部门,着重展开调查研究。其四,全面评估与论证相关的情况及问题。其五,若确有必要。其六钓鱼网,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单位,颁布关于《设置标准》的操作指引以及实施细则。其七,以此更优地推动《设置标准》得以落地施行。
【问】针对不同种类的民办培训机构,像是素质教育类的,职业技能培训类的等等,《设置标准》是不是存在着区分呢?
针对《设置标准》而言的话,经鉴别,其已对不同类别的培训机构予以区分,其中涵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这类的。有关《设置标准》里的条款,要是前面存在特定定语的,便适用于涵盖该特定定语所关联的那类培训机构;而条款之中要是不存在定语的状况,那就适用于各个类别的民办培训机构,是这样的情况。
【问】新标准印发后是否会有过渡期?
【答】《设置标准》是在 2024 年 11 月 11 日被印发的,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在正式实施以前的那段时间属于过渡期。
【问】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分布存在差异,《设置标准》有没有特殊举措促使针对不同地区培训需求予以保障?
【答】《设置标准》适用于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市场主体依据不同地区的培训需求,在取得资质之后自主开展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源配置优势,《设置标准》不会再制定特别措施用以区分不同地区的培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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