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河南警察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提升生源质量,维护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故而制订本剧章。
第二条,河南警察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公平竞争”,还遵循“公正选拔”的原则,并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再者,遵循“综合评价”的原则,最后,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河南警察学院的招生工作,要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监督,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还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788;
河南代码,61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河南警察学院设置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去拟定学院招生的具体办法,并且要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里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处于学生处,它属于学院组织以及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具体负责学院公安提前批的招生与日常工作,负责普通本科二批的招生与日常工作河南警察学院学生处,负责专升本批次的招生与日常工作。。
河南警察学院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及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考生及其家长能够通过信函或者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情况或者投诉,监督电话是0371 - 86118037,此为第十一条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十二条,依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办学条件,考量生源情况,顾及人才需求,参照就业情况,考虑学科发展等因素,来制定学校分专业计划,而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计划编制以及管理规则,该学校本科预留7人计划,能够用来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均衡状态 。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经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借助学院网站等形式,面向社会,向考生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限定为,参加2017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考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要求不超过22周岁,并且未婚,此限定仅限河南生源。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六条,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还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在政审合格且分数上线的考生中河南警察学院学生处,按文化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投档,由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在已调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政治条件,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其政治条件要符合公安工作要求,且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第十八条,身体条件,依据公安部以及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了契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来执行之外,考生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男生的身高呀,通常那样子是不会低于一百七十厘米的,体重呢,也不会低于五十千克;女生的身高一般般来讲是不会低于一百六十厘米的,体重同样不会低于四十五千克;并且身体是匀称的状态 。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 五官要端正,面部不能有明显特征及缺陷即唇裂、对眼这种、斜眼、斜颈、各种疤以及麻等情况,两耳不能有重听现象,不能口吃,嗅觉不能迟钝,不能有鸡胸,没有腋臭方面问题,不存在严重静脉曲张,没有明显八字步、罗圈腿现象,不能有重度平跖足也就是平脚板,不能有纹身,不能是少白头,没有驼背,不存在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没有精神病史,没有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得在正常范围内。
第十九条 体能条件。如见下表:
性别
测试项目
合格标准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4′05″以内(含4′0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4′00″以内(含4′0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备注:1、表内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如果公安部发布新的体能条件和身体条件标准,那么以最新颁布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隶属省招委会领导范畴,由省招办予以筹备开展,借助计算机远程方式实施网上录取操作。
第二十一条 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本科二批录取线。
第二十二条,录取之际,依据专业所需以及德智体全面予以衡量,秉持从高分朝着低分的方向,择优展开录取工作,公安专业之中女生的录取比例不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规则第二十三条是关于入学复查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新生抵达学校以后,在此后的3个月期间之内,学校会依照国家招生的既定规定来开展复查工作,复查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会被给予注册的处理且获取学籍,复查不符合合格标准的学生,则会被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它是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来执行的。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依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特定的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以及考生予以公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规定规定,学生入学要缴纳学费、住宿费等些学费以及书本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分核定的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文科类是3400元每生每年,理科类是3700元每生每年,专科专业收费,文科类是3300元每生每年,理科类是34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用按住宿条件区分,四人间是1000元每生每年,六人间是800元每生每年,八人间是600元每生每年。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德育方面表现优秀,智育方面表现优秀,体育方面表现优秀,综合起来表现优异的,经过评定,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也可以享受学院奖学金;贫困的新生能够凭借“绿色通道”进入学校读书,学生在学校期间能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在学校期间还能够申请勤工助学,能够申请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第九章 毕业
第二十八条,学生于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成为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后,学院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学院会颁发学位证书 。
第十章 就业优惠政策及其他
第二十九条,依据人力资源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精神,该文件包括《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部采取单独组织考试的措施,公安部采取不设开考比例的措施,切实提高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绝大多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通过入警考试进入公安机关。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的电话是,0371 这个号码段的 86118065,传真也是此号码,另外还有 86118067 。
电子邮箱:xsc@hnp.edu.cn
网址:http://xsc.hnp.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我院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院也不会委托任何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我院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对于以我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在招生工作那里,学院以往所具备的有关要求、规定,要是跟本章程产生冲突,那就以本章程作为标准。本章程倘若跟国家招生政策发生冲突,便以国家招生政策当作标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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