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设为绍兴理工学院的函
教发函〔2025〕26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出的关于商请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设成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函》,其文号为浙政函〔2024〕145号,已被收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依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由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同意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设为绍兴理工学院,其学校标识码为4133013288;与此同时,撤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的建制,并且依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绍兴理工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需切实强化党之所建,全面贯彻党以及国家之教育方针,坚守社会主义办学之方向,落实立德树人之根本任务,培育德智体美劳得以全面发展之社会主义建设者以及接班人。
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校当前存在的专业结构的更替与更改,以及全新专业的增添与设立,遵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去处理。
四、绍兴市人民政府需落实《关于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协议》,绍兴文理学院要落实该协议,越城区人民政府应落实此协议,绍兴市世纪高教投资有限公司也要落实这一协议,以此来保证在过渡期内学校能够平稳发展,并且能够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在过渡期内可以延续使用,原独立学院的公章在过渡期内能够延续使用,原独立学院的校长签名章在过渡期内也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之后予以注销。
五、教育部会在适当的时候,针对学校办学定位的情况,办学条件的状况,办学行为的情形,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形势,展开核验。
期待你所在的省份进一步增加投入以及强化保障力度,引领学校进行科学地定位,朝着内涵方向发展,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科学谋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起步网校,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科研水平,集中精力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进而为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提高作出更为巨大的贡献。
教 育 部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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