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起,全球经济逐渐扩散至全球各个区域。这一进程促进了教育的国际化,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在这种经济和教育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下,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应运而生。2001年11月,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严格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GATES)所规定的条款,承诺对教育领域实施有限的开放政策。自2003年起,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旨在进一步规范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活动的健康发展。至2002年末,我国已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712家,这一数字相较于1995年增长了超过9倍,至2006年初更是增至1300家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实现了显著的发展。鉴于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目前我们对它的了解和探究尚显不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力度。在本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多方面内容进行了概括性阐述之后,本文着重探讨了两个备受瞩目的议题:一是如何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维护我国的教育主权,二是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本研究旨在探索出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确保我国教育主权不受侵犯的策略,以及建立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具体步骤。本论文共分为五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引言,重点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课题、研究价值、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思路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则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简要的概述。这些内容涵盖:世界贸易组织与我国及外国合作兴办教育、合作办学的本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定义、合作办学的不同模式、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发展、合作办学的价值所在、推动其发展的动力因素、当前合作办学的状况以及所面临的问题。第三部分专门探讨了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如何维护我国教育的主权。本部分内容起初阐述了主权、国家主权以及教育主权的概念;随后,又详细说明了教育主权与国家主权之间的联系以及相关事宜;再者,深入分析了国家主权与教育主权的发展观念。随着历史的演进,国家主权与教育主权的内涵亦有所演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尤其是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后,国家在教育领域的主权部分已经纳入国际体系,并出现了主权部分转移的现象。这一变化要求我们摒弃传统观念中关于绝对主权的理解。目前,我国的教育主权主要表现在国家拥有教育立法、司法以及行政权力,紧紧把握这三项权力,即可保障我国教育核心主权不受侵害。然而,在对外开放的实践中,我国的教育主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本节最后对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中外合作办学可能对我国教育主权带来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维护我国教育主权的若干策略。这些措施包括:首先,需确立符合时代发展的正确教育主权观念;其次,深入理解WTO规则,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接着,采取积极的“走出去”战略,积极拓展国际教育市场,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再者东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我国教育的内在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增强对外抵抗风险的能力;最后,强化对学生的爱国主义及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教育,探索更加高效的思想教育方式。本章节深入研究了构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方法。首先,阐述了国内外在确保跨国教育质量方面所进行的尝试;随后,对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剖析;最后,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方面的做法进行了对比分析。所对比的为两个主要的教育输出国,即英国与澳大利亚,以及两个典型的教育输入国或地区,分别是马来西亚与香港。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针对如何构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两个方面的措施建议,分别从外部(宏观)和内部(微观)角度出发。宏观层面的外部保障措施包括:构建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的审批与评审程序、设立咨询与信息服务系统、强化证书认证工作、实现多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深化国际合作、成立独立的评估机构、探索并制定跨国教育评估标准、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评估以及成立行业协会等共计十条具体措施。内部(微观)层面的保障举措涵盖:保障生源质量,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举办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构建并完善校内自我监督机制,以及强化对学生的管理,共包括五个方面。第五部分则是本报告的结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