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发布《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下文所称《制度》),是为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需求,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近期,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针对《制度》相关问题回应了记者提问。
问:制度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现行《制度》,在加强工会预算管理这一方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规范工会核算工作这一范畴内,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高工会会计信息质量诸多事宜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伴随我国工会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工会财务改革朝着深度以及广度不断持续推进,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现行《制度》已无法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需求。因而,有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的必要。
其一,同工会相关规章制度达成协调,以服务工会财务管理诉求。近些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依次修订或者制定了诸多关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会预决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比如,2017年印发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其文号为总工办发〔2017〕32号,该办法对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以及收支行为给予了规范;2020年印发了《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文号是总工办发〔2020〕29号,规定工会支出预算应当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去进行编制,同时针对工会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提出了要求;2019年印发了《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文号为总工办发〔2019〕26号;2020年印发了《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号是总工办发〔2020〕28号,此办法对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设置、补充以及使用作出了规范。上述规章制度给工会会计核算带来了新要求,所以,要对《制度》科目设置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予以修订,从而与相关制度办法达成协调,和现有财务管理体系实现衔接。
其一,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以及新业务不断涌现的形势,满足工会会计核算的需求,进而推动工会会计信息质量得以提升。其二,在当下“工会 + 互联网”的全新形势里,相关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中所购置以及开发形成的诸如信息软件等无形资产,已然无法依据现行《制度》进行核算。其三,现行《制度》规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如此一来,资产真实价值便难以得到如实反映。其四,现行《制度》里基本建设项目未被纳入大账,无疑使得会计信息得完整性亟需提高。其五,现行《制度》当中支出科目核算内容表述太过笼统,在一定程度上明显缺乏实务指导性。所以,有关工会业务的会计处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去做补充或者明确的工作,目的是提升《制度》的适用性。
首先,这是一种需求,什么样的需求,是规范关于财政拨款收支余核算,籍此就能提高财政拨款决算编报质量的需求。依据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来源里有人民政府的补助这一项。在实际操作当中,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能够在每一年安排涉及财政资金的预算,达成助力支撑并且予以保障同级工会重点工作的目的,于此情形下,工会需要针对财政拨款的使用状况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算方面的信息。当前施行的《制度》没办法对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清晰地予以区分,而且支出科目体系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没有实现衔接,如此一来,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制起来难度相当大,在准确性方面很有待提升,这就是整个的情况。所以,要更为准确地核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以及结余情况,进而提升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的编报质量。
首先,四是要突出工会工作所拥有的特色,依照各级工会不同业务所具备的特点来满足相应需要。截至如今,全国工会组织里面99%以上全都是基层工会。基层工会业务较为简单,大多是基本的收支管理,许多方面发出呼吁,在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这样一种前提下,去精简基层工会会计科目以及报表,从而适应基层工会实际状况,切实减轻基层会计人员所肩负的负担。其次,县级以上工会业务相对来讲更为复杂,具备组织收入、平衡不同预算年度收支的职能,有着较高的财务管理要求,需要针对相关会计处理予以补充以及完善。
问:《制度》的修订发布历经了什么样的过程呢,有着怎样的历程?对于各方所反馈的意见又是怎样去采纳吸收从而予以处理并且妥善安置接纳其中的呢?
起始于2020年初,我们正式开启了《制度》修订这一工作,针对工会系统之中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等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究,借由召开专家研讨会这类方式针对《制度》修订的必要性予以了充分论证,开始初步确立了修订路线以及方向。5月时,我们与中华全国总工会一道,对多家工会开展调研,这些工会分别处于不同层级,有着不同性质,之后书面了解了有关省级总工会的意见建议,充分知晓工会会计核算现状以及《制度》修订需求,立足于这些情况形成了《制度》修订方案,确定了需要修订的主要内容,时间持续到7月。
2020年7月那段时间,我们开始根据修订方案着手对《制度》进行修订,一直持续到8月。在这段期间,多次召开了座谈会,就有关重大修改内容,与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部分工会系统专家开展研讨,基于此形成了修订讨论稿。9月的时候情况是,我们在一个相对小的范围内,就讨论稿向部分省级总工会征求了意见,然后逐条针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草案。
在2020年10月上旬的时候,我们印发了《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意见的函》,其文号为财会便〔2020〕69号,向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财政厅(局)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同时也征求部内相关司局的意见。于2020年11月20日截止时,我们总共收到了69份书面反馈意见,其中有21份是没有意见的,其余的48份一共提出了269条意见建议。总体而言反馈意见做出这样一种认为,修订过后的《制度》针对基层工会以及县级以上工会,对其适用的会计科目开展了归类工作,所作出的这一科目设置更为契合各级工会在财务管理这一点上的需求,这必将进一步去规范工会会计核算,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与此同时,有一部分反馈意见针对此次征求意见稿,在个别账务处理、支出科目设置以及报表编制等这些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或者是相关建议。
自2020年12月起,我们仔细认真地梳理了反馈意见,还对其进行了逐条的讨论与分析,通过召开座谈会、采用电话沟通这般方式,针对修改进程里的关键问题,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相关工会系统专家做了进一步的沟通,并且达成了相同一致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之上,修改完善从而形成了送审稿。2021年3月的时候,启动了部内会签以及报批的程序,最终于4月14日,由部领导进行了签发。
问:修订《制度》主要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制度》修订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其一乃是依循法律法规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为根据,全面考量工会预决算管理这般的制度规定,还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以及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使其与工会现有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达成协调一致。
其二是问题导向,着重去解决工会会计核算里存在的,跟实际需要不尽相符的问题,以及伴随新需求而出现的问题,以此去满足在新时期状况下工会关于预决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另外,要充分考量工会财政拨款核算跟政府部门信息需求之间的衔接事宜,从而满足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制的需要。
三是有着继承发展这一情况,立足《制度》执行的状况以及工会财务管理当下的情形,充分贯彻继承原制度里合理的部分内容,适度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相关的改革观念想法,依照工会改革发展的需求予以修改以及完善,以此确保新修订的《制度》既能够满足改革所需,又能够实现平稳过渡,进而稳步施行。
首先,存在务实简化这一情况。工会管理层级呈现出复杂的态势,其中99%以上属于业务简单的基层工会。在能够满足管理需求的这种前提条件之下,鉴于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基础以及会计人员接受程度等方面的因素,针对基层工会会计处理以及报表实施简化举措,致力于在科目设置方面达成简单易行、方便操作的目标。
问:《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制度》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
正文涵盖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财务报表以及附则,共9章内容,第一章总则着重规范《制度》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人员设置、内部控制以及会计信息化工作要求等各项基本准则,第二章一般则重点规范工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第三至第七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主要依规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确认、计量等方面内容。第八章节里,其主要规范的是,工会财务报表的定义,以及工会财务报表的种类,还有工会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第九章节附则当中,其主要规范的是施行日期等方面的内容。
有一部分内容是附录一,它是《工会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这里面涵盖着六部分内容,分别是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其主要作用是规范会计科目的具体设置情况中国财政部会计网,核算内容以及账务处理方式,还有会计报表的格式以及具体编制要求等。另外还有部分属于附录二,它呈现的是《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该表规定了工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问:新制度与原制度相比,主要有哪些变化?
回覆称,《制度》它充分地继承了原制度内合理的通用法则以及账户设置等方面的内容,沿用了原本《制度》的五个会计要素,同时鉴于工会会计核算主要是为预算管理提供服务,由于工会组织里基层工会所占数量比例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并且资金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等实际缘由,其会计处理依旧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补充。
新旧制度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根据工会财务规章制度,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为使科目设置和财务管理制度达成协调一致,我们依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部分会计科目予以调整,主要涵盖:其一,鉴于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已废止,故而删除“专用基金”下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明细科目;其二,依据全国总工会不再计提后备金的有关要求,删除“后备金”科目;其三,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收支科目的设置、名称、核算内容等展开调整,把工会结余资金分成结转、结余资金分别实施核算;其四起步网校,依据《工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相关科目以及报表项目等。
二是根据工会实务需要,对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进行调整。依据近些年工会业务的拓展以及核算要求,为了满足实务核算的需要,我们增添了部分科目,具体涵盖:其一,依据调研反馈的状况,对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内容的表述予以增加,从而强化制度的指导性;其二,针对基层工会以及县级以上工会,分别设定会计科目表,以满足不同层级工会的业务核算需求;其三,增设“无形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以此满足工会如实反映资产价值、加强资产管理的需要;其四,调整资产基金的核算内容,使库存物品、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占用净资产也纳入资产基金核算等。
三是细化财政拨款收支核算,与政府会计相衔接。为把县级以上工会编制财政拨款决算报告之际的数据提取流程予以简化,去提升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编报的质量,我们针对财政拨款相关科目实施了调整:其一,把“政府补助收入”科目划分成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来进行明细核算;其二,规定县级以上工会于支出类科目之下依照“财政拨款”以及“工会资金”展开明细核算,与此同时在“财政拨款”明细科目之下依据预决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细核算;其三,增添“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精确核算财政拨款的结转结余状况。借助上述的调整,达成工会财政拨款的收支余核算同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提升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的编报质量。
四是借鉴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充分吸收先进理念。为了考虑工会财务管理的特点,我们充分吸收了政府会计改革的先进想法,具体如下:其一,对资产以及负债要素的定义与确认条件做了调整,因为这样能全面适应工会真实完整反映资产负债等状况的要求;其二,满足关于工会以不同方式形成资产的定价所需,故而引入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中资产计价的条款内容;其三,规定工会开展的基本建设项目要纳入工会大账进行核算,以此提高工会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程度;其四,适度引入成本绩效管理的相关理念,设置“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会计核算科目,还设置了成本费用表,以此为县级以上工会的成本管理打下基础等。
五是按照资产管理规定,来对工会的资产予以区分,依据《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要分成工会资产还有国有资产以此进行管理。对与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予以衔接,我们于《制度》里明确,县级以上工会理应依据实际情形,于资产类科目之下设置“国有资产”、“工会资产”这名细分科目,各自核算工会依规定确认的国有资产以及工会资产;针对同时运用财政拨款以及工会资金购建的资产,应当设置备查簿登记资金来源及其金额和比例,从而更好地满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要求。
六是适当简化,提高《制度》适用性。依据调研反馈情形,我们针对《制度》内容予以了简化中国财政部会计网,主要涵盖这些:其一,把基层工会主要适用的会计科目由42个精简至24个,与此同时规定基层工会依法开展的特殊业务能够依照县级以上工会会计科目实施会计处理,以此满足基层工会共性与个性的需求;其二,在会计报表层面,去除“往来款项明细表”、“经费收缴情况表”,切实减轻工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其三,对拨缴经费收入的核算基础做了部分调整,仅在年末存有应收未收经费时运用权责发生制,其馀时点均采用收付实现制,确保收入会计处理与预算执行的一致性,简化实务操作;其四,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合并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把“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等非货币性资产占用净资产合并为“资产基金”科目等。
还有呢,我们针对文件的体例做了些部分调整哟 将原本制度里“工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 ,计报表 在新制度里以附录作呈现,来维持《制度》的完整性与结构性呀 并且呢把部分科目的核算范围 账务处理 报表编制说明这般,方面予以了修改以及完善。
问:如何做好新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回答是,新的制度会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开始,于全国各个级别的工会组织范围之内施行。为了保证新制度能够有效地贯彻施行,接下来我们会开启以及进行以下这些方面的工作:
其一,制定并发布关于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其二,借由该规定为指导各级工会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提供政策方面的保障。
第二项是,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此通知指导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并且指导工会组织,让它们充分去认识新制度的重要意义。还要扎实地做好新制度执行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此确保新制度能够落实到位。
首先,是深入去开展新制度的培训工作,在2022年之前,我们会跟中华全国总工会一同组织新制度培训班,加强针对省级工会财会干部的师资培训,与此同时,积极去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认真组织新制度的培训工作,以此让各级工会财会干部能够尽快熟悉并且掌握新制度。其次,在2022年新制度实施之后,我们要紧密跟踪且了解各级工会的执行情况,及时回应实施过程当中的问题,适时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从而确保新制度能够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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