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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账费用未调增,税务风险要当心

来源:网络整理 2026-03-29 09:14:36

风险处理一

于二零一九年,有企业,提取了一项,技术服务费用,计六十万元,在次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之前,并未取得发票,并且,也没有做纳税调增,这种处理,一直到现在,都还挂在账上。

账务:

借:管理费用-服务费 6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服务费 6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此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其中第六条规定,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了相关成本、费用,然而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于预缴季度所得税的时候,能够暂按照账面发生金额来进行核算,但是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应当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风险处理二

2021 年 12 月时,企业计提了工资薪金 100 万元,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该笔工资薪金发放完毕,不过并非企业进行发放,而是股东通过个人卡发放的,直至目前,此笔款项一直挂账于其他应付款科目。

账务:

企业年底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100万元

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税务风险_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_企业未取得发票税务处理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万元

次年汇缴之前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10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向员工实际支付了已预提汇缴年度的工资薪金,这种情况下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进行扣除。

风险处理三

2019年,企业收取了一笔60万元的包装物押金。企业一直未退回该笔押金,此押金也一直未曾转为收入,它也没有被用于申报增值税。直至现在,该笔押金依旧挂在其他应付款这个账目上。

账务:

借:银行存款 6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60万元

提醒:

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税务风险_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_企业未取得发票税务处理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也就是国税发〔1993〕154号,其中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若单独记账核算,那么不并入销售额征税。然而,对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照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有所对应,那就是纳税人为了销售货物而去出租出借包装物,进而收取了押金,不管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是长还是短,只要超过一年,这里包含一年,并且以上仍不退还的,那么都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国税发〔1995〕192号所说的规定,自1995年6月1日起,对于销售除啤酒、黄酒之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时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返还,以及在会计上怎样进行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销售额来征税。

风险处理四

2020年的时候,企业向身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借款,金额为600万元,此后一直未曾归还,并且也不存在利息情况,直至如今,始终挂账于其他应付款这一项目之下。

账务:

借:银行存款 6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自然人股东 60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当中的一种,税务机关具备按照合理方法实施纳税调整的权力:

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_企业未取得发票税务处理_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税务风险

1.个人和其关联方之间存在着业务往来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此种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而导致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减少,并且不存在正当的理由。

2.居民个人所控制的企业,或者居民个人与居民企业一起共同控制的企业,该企业设立在实际税负显著偏低的国家或者地区,在没有合理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对于应当归属居民个人的利润,既不进行分配,又或者是减少分配。

3.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按照前款规定,税务机关做出纳税调整之举,要是存在需补征税款的状况,那么既应当补征税款,并且还要依照办法再加收利息。

风险处理五

二零二零年,企业朝着关联方企业借了六千万元,始终未曾归还,并且也不存在利息,直至如今,一直挂在其他应付款那里。

账务:

借:银行存款 60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关联方企业 600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这几种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供应服务,在没有用于公益事业或者非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下。

2.在中国,有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律,它明确规定,要是企业和与之关联的方面之间呈现出的业务往来情况,并不契合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而导致企业或者其关联方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出现减少的状况,那么税务机关就具备这样一种权力,即依据合理的方法来进行调整。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税务风险_企业未取得发票税务处理_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

《的公告》(此公告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所做出来的第6号版本那个公告)之中的第三十八条有着这样的规定,“实际税负是相同情形的境内关联方他们彼此之间所产生的交易,只要这个交易并没有直接或者是从间接这个角度来看会造成国家总体税收收入出现减少的情况,那么原则方面是不会去做特别纳税调整的。”。

风险处理六

2020年,企业有着确实没办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金额为100万元,一直都没有转为收入,截至目前,始终挂账在其他应付款这一项目下。

账务:

借:存货或者固定资产等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供应商 10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此处财产涵盖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获得收入,还有债务重组生成的收入,接受捐赠所得到的收入,以及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管是以货币形式呈现,还是以非货币形式展现,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全部都应该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进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处理七

2021年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企业对自然人股东计提了应付股利,此金额为400万元,之后一直没能支付 ,直至如今,始终挂在其他应付款这一账目上。

账务: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刘总 400万元

提醒:

企业未取得发票税务处理_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税务风险_未分配利润账务处理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发布的,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其文号为国税函〔1997〕656号。

有这样一种情况,扣缴义务人会把属于纳税义务人的利息、股息、红利这种收入,借助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并且收入所有人能够随时去提取,然后当扣缴义务人把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就应当认定为所得的支付,此时就要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风险处理八

在2020年的时候,企业计提了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贝语网校,其金额60万元并未实际支出。这60万元长期以来都是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当中的,一直都没有进行实际支付,直至目前为止呀,依旧是挂账在其他应付款这个科目上呢。

账务:

借:管理费用-补充保险 6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补充保险 60万元

提醒:

上述账务处理存在涉税风险。

参考政策:

财税〔2009〕27号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表明,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且企业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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