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14】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特点及权利
特点:永久性;流通性;风险性;参与性。
权利:公司管理权;收益分享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财产要求权。
【考点 15】股票发行方式
(1)认购发行:主要采用股票认购证,是按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证券的权利证书(已经绝版)。
(2)储蓄存单发行:承销商在招募期间内,根据存单的发售数量、批准的股票发行数量等敲定中签率,通过公开摇号抽签确定中签者(实行不久后取消)。
(3)上网竞价发行:由主承销商作为新股的唯一卖方,以发行人宣布的发行底价为最低价,以新股实际发行量为总的卖出数,由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竞价委托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价格并发行股票(试用后未被落实)。
(4)上网定价发行:即主承销商利用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又称直接定价发行。(一直沿用)。
特点:对承销商的定价能力要求较高,但大大减少了人力成本,发行周期短,有效避免了认股权的炒作,完全消除了隐藏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间的一级半市场。
(5)全额预缴款发行:属于储蓄存款挂钩发行方式的延伸,结合了网上定价,指投资者在不定期的申购时间内,将全部申购存入主承销商在收款银行设立的专户中,申购结束后转冻结银行专户进行冻结,在对到账资金进行验资和确定有效申购后,按照发行额和申购总额清算配售比例,进行股票配售,余款返还给投资者。
(6)上网发行与配售:
除符合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②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③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7)网下发行:利用三大交易所的交易网络,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则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进行申购
【考点 16】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特定增发的优势:
①有利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②有利于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③定向增发是一种主要的并购手段,特别是资产并购型定向增发,有利于集团企业整体上市,并同时减轻并购的现金流压力。
【考点 17】引入战略投资者

【考点 18】我国证券交易所概况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是经国务院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以主板为主,重点服务各行业、各地区的龙头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2019 年设立科创板,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包括主板和科创板资本市场。
2.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 1990 年 12 月 1 日,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差异化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21 年 2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
3.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注册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
【考点 19】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筹资特点
【考点 20】留存收益
【考点 21】股权筹资的优缺点
【考点 22】可转换债券的性质
证券期权性;资本转换性;可赎回与回售性。
【考点 23】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考点 24】可转换债券的筹资特点
【考点 25】认股权证
【考点 26】优先股性质
1.股息事先约定、相对固定
2.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权力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次于债权人。
3.权利范围小
【考点 27】我国发行优先股相关规定
1.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 100 元。
2.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强制分红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累积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非参与
【考点 28】优先股特点
【考点 29】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特点
1.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
2.发行规模没有明确限制
3.发行方案灵活
4.融资工具有限度流通
5.发行价格存在流动性溢价
【考点 30】私募股权投资主要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高净值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
3.投资的企业一般是非上市企业,投资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型企业。
4.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 3~5 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5.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6.是被投资企业的重要股权筹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