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根据往年考情分析本章节分值在20分左右,本章核心考点具体如下:
考点 1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20 单、2019 多、2018 多判、2016 判、2015 单、2021 判】


【解释】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考点 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024 单、2020 多、2019 多、2018 单多、2021 单、2021 多】

考点 3 收入总额【2024 单】
1. 收入分类

2.收入确认时间

考点 4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考点 5 税前扣除项目【2024 不定、2020 单多、2019 单、2018 单、2021 单】
1.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支出

2.保险费

【注意】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3.借款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资产成本,不得单独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公益性捐赠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
【注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
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口诀:药妆饮料)
考点 6 不得税前扣除项目【2020 单、2021 单】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合同违约金、银行罚息准予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考点 7 资产的税务处理【2024 单、2024 多、2020 多、2019 单多、2018 多、2017 单】
1.固定资产
不得扣除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无形资产
不得扣除摊销: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3.生产性生物资产
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4.投资资产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5.长期待摊费用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修理支出≥取得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且修理后使用年限≥2年)。
考点 8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2024 单、2020 单多、2019 单多、2018 多、2021 单、2021 不定项】
1.农林牧渔业
一般免税,下列情形减半征收: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免征;超过500万元的,对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3.小型微利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4.优惠税率


5.加计扣除
(1)研究开发费用

【注意】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①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
②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2)残疾人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00%。
(3)投入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加计扣除100%。
6.抵免应纳税额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抵税额)
【注意】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注意】企业在专用设备改造完成后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考点 9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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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10 个人所得税税目


1.工资、薪金所得【2019 单、2018 单、2016 单】
(1)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解释】“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确定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2)奖金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3)离退休人员

(4)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5)股权激励
2027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注意】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
2.劳务报酬所得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2)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
(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3.稿酬所得(发表、出版)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经营所得
(1)车是单位的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车是个人的
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按“经营所得”征税。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免税利息
①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②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24—2027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股息、红利

【注意】2024年7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其股息、红利计税规则同上。
7.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8.偶然所得【2024单】
(1)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税。
(3)免税规定
①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②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一性中奖收入”的界定:
自2024年9月1日起,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注意】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考点 11 应纳税所得额【2020 单、2019 多、2018 单、2021 不定向】
1.综合所得【2024单】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2)扣除项目

2.分类所得
分类所得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1)经营所得(类似于“企业所得税”)【2024多、2020多判、2019单】
应纳税所得税=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024单、2020单、2016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3)财产租赁所得【2024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注意】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暂按10%征税。
①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②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4)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5)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考点 12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2024 多、2020 单、2018 单、2017 单、2021 单】
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2.保险赔款;
3.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4.企业依照规定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5.被拆迁人依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6.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7.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或个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
8.法律援助人员按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
9.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卖房+1年内买房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②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外籍个人免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2027年12月31日前,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
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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