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4】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一)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商品/材料),没有合同约定的。
可变现净值=销售价格-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二)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没有合同约定的。
1、需要以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该产成品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照其成本计量。(产品没减值→材料没减值)
2、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产品减值→材料减值)
材料可变现净值=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三)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而不是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等后的金额确定。
当存货数量>销售合同数量
(1)有合同部分的存货:
存货售价/产成品估计的价格=销售合同价格
(2)超过部分的存货:
按市场销售价格/产成品估计的价格
(四)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考虑的因素
1、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确凿证据为基础。
2、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3、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考点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
1、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予以恢复,并在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